有志投身法律相關工作,但未必擁有法律學位的人士留意。法律援助署現正招聘律政書記,月薪由23,585元起,頂薪可達59,110元。職位主要協助法律援助律師處理法援申請、訴訟及個案管理工作,入職門檻為DSE五科3級或以上,毋須持有法律專業資格,適合有意加入政府法律行政職系的人士申請。
律政書記職責
律政書記主要負責協助法律援助署處理各類法律援助個案,包括:
-協助法律援助律師審查法律援助申請;
-跟進及監察民事及刑事訴訟個案進度;
-處理訟費核算、遺產管理及執行法庭裁決等工作;
-負責涉及民事及刑事案件的文書及行政工作;
按工作需要,或須被派往香港以外地方執行職務。
工作性質結合法律支援、個案管理及行政工作,是法律援助署前線運作的重要職位。
入職條件
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要求:
-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(DSE)五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,或具同等學歷;
或
-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取得E級或以上成績,以及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取得第3級/C級或以上成績;
同時須符合以下條件:
-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級或以上成績;
-在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》測試取得及格成績。
值得留意的是,職位沒有要求申請人持有法律學位、法律文憑或法律執業資格,對有志投身法律行政工作的DSE畢業生而言,是較易入門的政府法律職位之一。
薪酬及福利
律政書記屬公務員職位,薪酬按總薪級表計算:
起薪點:總薪級表第8點(每月23,585元)
頂薪點:總薪級表第26點(每月59,110元)
附帶福利包括:
-有薪年假
-醫療福利
-牙科福利
-公務員退休保障
-在適當情況下可獲房屋資助
獲取錄者一般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,通過試用後可獲考慮按長期聘用條款聘任。